天津市積分入戶名額是多少?
天津實施的居證制度,實行“居證+積分入戶+員額總量”原則,以居證制度管理外來常住人口。依據天津人口總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資源承載能力,每年3月31日前由市發展改革委向社會公布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初步測算2014年有2萬人的指標,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別為1萬人。
如何申請積分落戶?
持有住證的外來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穩定居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通過積分申請,辦理天津常住戶。

天津落戶辦理中,社保積分是一項重要的指標之一,社會保險積分按照繳費每滿一年,養老保險積4分,其他險種各積2分計算,可分險種單獨計分,五項保險每滿一年積12分。申請人積分時社會保險繳費不足整年的,積分可按險種分值計算到月后進行累加。
積分申請人在天津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六年的;積分申請人配偶在天津市繳納五項社會保險滿一年的,可以按照積分指標及分值表規定的分值計算積分。

《天津市居住積分指標及分值表》bao括4大類、13項指標,各個指標累計相加為最終積分。具體情況是:
bao括職業(工種)、落戶地區指標,主要目的是鼓勵緊缺職業人員落戶,發揮在中心城區周邊地區落戶的導向作用。為了滿足本市有關行業對緊缺人才的需求,鼓勵人力資源對緊缺行業的優先滿足,對外來從業人員的職業工種,依據《天津市職業培訓成本及市場需求程度目錄》評定的緊缺程度,給予相應的導向分值。同時,為了緩解中心城區的人口壓力,對申請落戶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區、寧河區、薊縣和環城四區的人員賦予相應導向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