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新三板分層制度,是指在新三板數量眾多的掛牌公司當中,按照一定的分層標準,將其劃分為若干個層次,可降低信息搜集成本,提高投資分析效率,增強風險控制能力,引導投融資精準對接。同時,通過內部分層,可以在交易制度、發行制度、信息披露的要求等制度供給方面,進行差異化的安排,以促進新三板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目前,新三板暫時分為兩層:基礎層和創新層。新三板掛牌公司進入創新層,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年平均凈利潤不少于2000萬元(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最近兩年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者為計算依據)。2、最近兩年營業收入連續增長,且年均復合增長率不低于50%;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平均不低于4000萬元;股本不少于2000萬股。
3、最近有成交的60個做市轉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6億元;最近一年年末股東權益不少于5000萬元;做市商家數不少于6家;合格投資者不少于50人。
滿足上述規定進入創新層的掛牌公司,還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最近12個月完成發行融資(bao括申請掛牌同時發行),且融資額累計不低于1000萬元;或者最近60個可轉讓日實際成交天數占比不低于50%。

(二)公司治理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制度、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對外擔保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利潤分配管理制度和承諾管理制度完備;公司設立董事會秘書并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會秘書取得全國股轉系統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2] 。
無論對于創新層還是基礎層,投資新三板都有可能為投資者帶來巨大財富,但也可能讓投資者面臨巨大風險,這也是新三板市場設置較高的投資者準入門檻的重要原因。
“新三板”掛牌對象面向高科技園區企業,具體掛牌條件是:
1、存續滿兩年。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期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主營業務突出,有持續經營的記錄;新三板
3、公司治理結構合理,運作規范。有限責任公司須改制后才可掛牌。 2012年8月3號經批準決定擴大非上市股份公司,按照總體規劃分步推進、穩步推進的原則,首批擴大試點除中關村科技園區外,新增上海張江高新產業開發區,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天津濱海高新區。

4、掛牌公司的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主力劵商的推薦和督查。
“新三板”市場特指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進入辦股份系統進行轉讓試點,因為掛牌企業均為高科技企業而不同于原轉讓系統內的退市企業及原STAQ、NET系統掛牌公司,故形象地稱為“新三板”。
“新三板”現在的報價券商主要有:申銀萬國、國信證券、廣發證券和國泰君安。
新三板市場的掛牌企業在證券業協會備案后,可以通過定向增資實現企業的融資需求。
“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數量以“股”為單位,每筆委托的股份數量應不低于3萬股,但賬戶中某一股份余額不足3萬股時可一次性報價賣出。

“新三板”的委托時間:報價券商接受投資者委托的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報價系統接受申報的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新三板”企業掛牌后還須持續開展的工作:1、持續信息披露,bao括臨時公告和年報(經審計);2、接受主辦報價券商的監管,接受公眾投資者的咨詢。
新三板上市條件:
( 1)滿足新三板存續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以連續計算);
( 2)新三板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必須滿足的條件。
( 3)新三板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條件規范;
( 4)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 5)新三板上市公司注冊地址在試點國家高新園區;
( 6)地方政府出具新三板上市掛牌試點資格確認函。

新三板上市需要滿足下列要求:
1.主體資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須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經營年限要求:存續期必須滿兩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須具有穩定的,持續經營的能力。
4.資產要求:無限制。
5.主營業務要求:主營的業務必須要突出。
6.成長性及創新能力要求: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即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到其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