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交易分析測算法:
假設在市場交易條件比較充分的情況下,受損車輛經修復后即通過拍賣或變賣,綜合分析其可成交價格與車輛發生事故前的可變現價格的差異,從而測算鑒定標的貶值損失價格。此方法實質是一種市場比較法的綜合的運用。具體分為以下三個步驟:
一步,根據鑒定標的現有資料,采用市場比較法,分析測算鑒定標的在事故發生前即基準日前的可變現價格。
在此基礎上,結合租賃行業的規定綜合確定受損車輛的貶值損失系數(也可稱為“加速折舊補償系數”);其次,根據鑒定標的使用年限與出租車輛使用年限相比,確定一個可比系數;{zh1},根據修復方案計算的修理費用總額、車輛貶值損失系數、使用年限可比系數,計算出車輛貶值損失數額。用公式表示如下:
P=A×B×C
P——鑒定標的貶值損失價格A——車輛修理費用總額
B——車輛貶值損失系數C——使用年限可比系數
根據以上兩種測算方法綜合確定貶值損失價格。結合受損車輛使用性質、行駛里程、車輛在事故前使用維修保養狀況等相關因素,確定以算術平均法或加權平均法來計算車輛貶值損失價格。
目前汽車租賃公司的格式租賃合同,其中有一約定條款,主要內容為:如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租賃人除須對原車輛進行修復,另外仍須補償一定數額的“加速折舊費”(各地、各公司規定不盡相同,一般為實際修理費用總額的10至30)。這里的所謂“加速折舊費”其實就是指車輛貶值損失補償費。
這一方法基本分為三個步驟:首先,分析鑒定標的的修復方案,分清是“內傷”還是“外傷”,即分析修理方案中哪些項目是涉及安全性能必須更換配件的,哪些項目是可以進行修理的,同時要分析更換項目和修理項目所占的比重(包括項目總數比重和修理費用比重),同時可以分析修理后的車檢技術報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