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單梁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對操作者的要求
1、操作者必須身體健康,年滿18周歲,視力在0.7以上,無色盲癥,聽力能滿足具體工作條件的要求。
2、操作者應能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和掌握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3、操作者應熟悉經常操作的起重機的基本結構和性能。
4、操作者應能熟悉起重機安全裝置的作用,掌握相應的吊裝作業知識。
二、作業前的注意事項
1、做好必要的安全檢查和準備工作。
2、對長期停用的起重機,重新使用時,應按規程要求進行試車,確認無異常方可投入使用。
3、開始作業前應檢查起重機軌道上、運行范圍內是否有影響工作的異物與障礙物。如有,應確認qc后才能開始作業。
4、檢查電壓是否超出額定值。
5、檢查操作按鈕標記是否與起重機動作一致。
6、檢查制動器制動效果是否良好。
7、檢查上升極限位置限位器動作是否安全可靠。
8、檢查起升、運行機構空車運轉時是否有異常聲與振動。
9、檢查吊鉤、滑輪組是否有異常。
10、檢查吊裝鋼絲繩是否有故障與損壞。
三、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不得超載進行吊裝作業。
2、不得將吊裝在其他作業者頭上通過。
3、不得側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止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業中經常入使緩沖器與止檔器沖撞,或達到停車的目的。
6、不得在吊載中調整制動器。
7、不得在吊載作業中進行檢修與維護。
8、不得在吊載有劇烈振動時進行起吊、橫行與運行作業。
9、不得在吊載重量不清情況下進行作業。
10、不得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業。
11、不得隨意拆改起重機上任何安全裝置。
12、不得在下列有影響安全的缺陷及損傷情況下進行作業:制動器失靈、限位器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吊裝鋼絲繩損傷已達到報廢標準等。
13、不得在捆綁吊掛不牢、吊載不平衡、易滑動、易傾翻狀態下、重物棱角處與吊裝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
14、不得在工地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與被吊物的情況下作業。
15、經常注意作業中吊載附近是否有其他作業人員,以防發生沖撞事故。
16、注意吊鉤是否在吊載的正上方。
17、注意在狹窄的場所、吊載易傾倒的情況下,不宜盲目操作。
18、注意作業中應隨時觀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9、確認操作處于易見方位再進行操作。
20、確認手電門按鈕標記后再操作。
21、確認吊具與吊裝鋼絲繩處于正常,沒有掛扯其它物體時,再按動手電門按鈕。
22、發現起重機故障時,應及時與安全維護人員取得聯系,及時排除故障與隱患。
23、發現故障時應立即切斷總電源。
24、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睞載荷時,應先做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地進行起升吊運。
25、重物下降至距地面300毫米處時,應停車觀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6、無下降極限位置限位器的起重機,在吊具處于入{zd1}位置時,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證有不少于兩圈的安全圈數(不包括固定繩尾的圈數。
27、翻轉吊載時,操作者必須站在翻轉方向的反側,確認翻轉方向無其他作業人員時,再進行操作。
28、為減少吊載的擺動與沖擊,可以采取反向動作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