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列為嚴重違法企業怎么注銷?
公司嚴重違法公司法人成立失信人怎么解除?
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如何注銷?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被列入嚴重失信違法名單的原因有哪些:
1、就是上文公告中提及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還沒申請移出的。
2、采用虛假資料取得公司變更或注銷登記的,不僅登記的事項要被撤銷,而且公司會進入黑名單。(注:如果是用虛假資料設立公司的,直接吊銷營業執照)
3、組織策劃傳銷、違法直銷、不正當競爭、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an全要求、發布虛假廣告…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
4、五年內商標侵權兩次的公司,以及因為某些原因,被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該代理機構也會直接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
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的后果: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公司就已經被限制各工商變更事項的辦理和備案;而成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則后果更嚴重!
1、嚴重違法失信企業肯定是有關部門的重點監管對象;
2、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如果這些人已經擔任了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那么,哪些企業也必須辦理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變更登記。
3、各種榮譽稱號、“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等就與你無緣了;
4、這是最嚴重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息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
包括對從事商業行為的限制、部分行業準入的限制、擔任重要職務的限制、享受優惠政策的限制…還有大家經常說的限制高消費及出境等。
應該如何處理?
(一)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情形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二)依照《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規定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屆滿5年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企業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依照《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2)項至第(10)項和第二款規定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移出決定。
(三)已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不允許辦理變更或備案事項,系統已做了鎖定;允許辦理換照、注銷(清算組備案),企業辦理注銷后系統會自動移出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四)企業因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情形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已經注銷的,自注銷之日起對其原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相關限制性措施不再執行。
以上便是有關于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如何處理的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