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創業,有個現象:開公司容易,注銷公司難。
創業維艱,能成功的畢竟是少數。創業不成,想要退出江湖時,不料注銷公司成了創業者的一個老大難。
公司注銷跟轉讓出去的區別
公司注銷
一、公司注銷的優點:
1、公司注銷后,做其他事情少一些后顧之憂。
二、公司注銷的缺點:
1、注銷公司需要幾個月時間;
2、注銷公司要查賬,稅務局有可能會要求補稅金或者罰款;
3、注銷公司需要花費一筆費用(做稅審報告、成立清算組,發債權人公告、發放員工工資等);
4、在認繳資金的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
三、公司轉讓的優點:
1、轉讓的手續數周內就可以辦完;
2、可能得到轉讓費。
四、公司不注銷也不轉讓的后果:
1、被吊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3年內不得從事經營活動。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被吊銷執照起未超過3年,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和經理。
2、被吊銷執照的公司及其負有責任的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被納入“黑名單”;
3、公司法定代表人3年后再次申辦執照要補齊以前欠繳的稅費。
公司轉讓:
1:公司轉讓出去,可以免掉注銷公司的費用
2:公司轉讓出去,雖然收獲的費用不高,但是也是及時止損,不用再花記賬費。
轉讓公司可能會擔心公司的債權債務這方面,可以跟收購方簽債權債務協議,來維護雙方的權益。
相比較而言,收購一家成立有些時日的公司,可以給公司增加可信度,也利于公司業務往來。辦理時間也比新設立一家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