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對白光LED的巨大投資和過分宣傳,致使這一領域的部分人員對白光LED寄予過高期望,急于將白光LED推向常規功能照明,很多這一領域的人員并將之直接推廣到道路照明方面,數年來全國完成的LED道路照明和LED光伏道路照明樣板工程不下數十處(筆者考察過多條采用LED作光源的道路照明工程),已經取得了足夠多的經驗和教訓。筆者認為,這一試驗應當暫時放緩,待條件成熟后再重新啟動。
目前我國和發達國家道路照明的主要光源仍然是高壓鈉燈、少數用金屬鹵化物燈,前者光效為100-120lm/W,但顯色指數僅為20或更低,后者的光效80-100lm/W,顯色指數在80左右,考慮到電器配件的能耗,采用此類光源實際的系統光效在75lm/W-90lm/W之間。由于道路照明所用燈具的光反射率不高,通常均在60%以下。采用此類燈具時約有40%的光直射地面,其余60%的光則需經燈具反射后射向地面。粗略估算,去除各種損耗后常規道路照明的總光利用率不超過76%,由此估計最終的光效約為60lm/W-70lm/W。此外,由于燈具設計的不合理以及高壓鈉燈特殊的細長柱狀發光體而造成光分布不均勻,為使道路中線和二燈之間的暗區達到照明標準,設計時不得不采用更大功率、更高光通量的光源以滿足暗區的照度要求,從而造成了更大的電能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