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積分入戶常見問答
1、如何申請積分落戶?
答:持有居住證的外來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穩定居所、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以通過積分申請,辦理天津常住戶口。
居住證持有人所在單位集中向設在市行政審批fu務中心的專門的積分窗口進行申請申報。然后要經過材料審核、打分、加總、排名等程序,再根據每年的額定總量,每年分兩批確定入戶名單。積分和入戶人員的名單將在天津政務網和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網站進行公布,申請人還可以查閱。
2、天津積分入戶申請多久可以公布?
答:市政.府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
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收集匯總其申請材料,于每年的1至4月和7至10月,到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提出積分入戶申請。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并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用人單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6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入戶手續。
天津積分落戶子女隨遷如何看待
不論是在天津上學的學生還是外來人口,有很大一部分人都選擇、希望留在這個美麗的城市,而這些人多數是為了天津戶口的學生在取大學的時候有很大的“優惠”政策。相關規定中顯示:“非津籍學生在津參加高需滿足三個條件:家長先落戶天津,家長在津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政策規定的時間內轉學到天津讀書”。
這三個條件雖然都有一定的難度,但是相比于高所帶來的好處,都顯得那么渺小,雖然前兩個條件看起來會稍微簡單一些,但是對于經濟困難的家庭來說,卻也是無望。而{zh1}一個條件得不確定性偏高,與實時政策相關,也與實時情況掛鉤。曾有人因學習成績不夠不能滿足第三條條件而無法參加高。
轉學涉及學籍管理,轉學時間及接受學校等多個環節。
關于轉學時間:天津市學校辦理轉學的時間為每學期開學前、后一周,初二下學期已經不受理轉學事宜。
關于學籍管理:據2014年2月17日開始實行的《天津市初中學生學籍管理實施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外省市轉入本市的初中學生,需持本市正式戶口(含藍印戶口)和轉學證明,到戶口所在區縣教育局登記,區縣教育局負責統籌就近安排學生入學就讀。外省市轉入的學生應是同年級轉入。轉入的學生必須在轉入學校就讀,不得空掛學籍。
積分落戶申請的整個流程是怎樣的?
答:申請人準備相應的基本材料及積分證明材料后交由用人單位登錄天津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網站居住證積分專欄進行網上申報預約,時間為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預約成功后,由用人單位經辦人攜帶本單位積分申請人員的相關材料到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辦理。
詳細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請人登錄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網站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積分申請表;
第二步:申請人準備材料(原件、復印件)交所在單位匯總用人單位網上提交申請并預約受理時間;
第三步:用人單位按網上預約時間持網上預約憑證到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積分fu務窗口辦理;
第四步:積分fu務窗口出具受理通知書,用人單位將材料提交給相關部門窗口(3日內);
第五步:用人單位于20日個工作日后到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積分fu務窗口取回相關材料;
第六步:用人單位統一在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網站查詢積分排名情況(6月或12月);
第七步: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網站公布入戶名單(6月或12月);
第八步:用人單位到積分fu務窗口領取《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證明書》;
第九步:申請人或用人單位6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部門辦理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