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類型普通話水平測試sj按照測試對象的不同分為Ⅰ型和Ⅱ型兩類:
Ⅰ型卷主要供通過漢語水平試(HSK)申請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的外籍或外族人員使用。
Ⅰ型卷的出題范圍是:
(1)單音節字詞和雙音節詞語都從《測試大綱》第二部分的〔表一〕選編,其中帶兩個星號的字詞占60%,帶一個星號的字詞占40%。測試范圍只限于〔表一〕。
(2)朗讀材料的投簽限制在40個之內,依字數的多少減去字數較多的10篇。
由于普通話水平測試處于試行階段,同時慮到在校學生的學習負擔,所以在1996年12月底以前,對中等師范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有關專業的學生以及小學教師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時也采用Ⅰ型卷。

試
試時間教育部試中心:2016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試下半年統筆試試日期為11月5日....[2016年各省教師資格試時間]
試科目注意:試分中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小學和幼兒園3個層次。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高級中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的人員參加中學層次試;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小學層次試;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幼兒園層次試。

試內容筆試試大綱
[原大學英語si四級試大綱]
國家教委在印發理工科本科和文理科本科用的兩種《大學英語教學大綱》的通知中指出,大綱執行兩年后,開始對結束四、六級學習的學生進行統一的標準化測試。大學英語si四級試(CET-4)就是根據這一規定而設計的。試的目的在于全mian面核已修完大學英語si四級的學生是否達到教學大綱所確定的各項目標。這種試屬于尺度相關常模參照性試(criterion-related norm-referenced test)。
教學大綱指出:大學英語教學的目的是培養學生具有較強的閱讀能力、一定的聽的能力(理工科適用的大綱還規定一定的譯的能力)以及初步的寫和說的能力,使學生能以英語為工具,獲取專業所需要的信息,并為進一步提高英語水平打下較好的基礎。為此,本試主要核學生運用語言的能力,同時也核學生對語法結構和詞語用法的掌握程度。
本試是一種標準化試。由于尚不具備口試條件,暫只能筆試。試范圍主要是教學大綱所規定的一級至四級的全部內容(說與譯的內容除外)。為保證sj的信度,除短文寫作是主觀性st外,其余st都采用客觀性的多項選擇題形式。短文寫作部分旨在較好地核學生運用語言的能力,從而提高sj的效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