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疊痕跡鑒定
通過提取交通事故相關的接觸痕跡比對、化驗等檢驗手段,確定車、物、人是否有碰撞、刮蹭、碾軋等關系;不能確定肇事車輛,可通過整體分離痕跡鑒定確認脫落物質與車輛、物體、人體之間的關聯關系;事故車輛輪胎有爆裂,可通過輪胎痕跡鑒定確認輪胎爆胎原因;夜間發生事故且車燈損壞,可做燈光開啟冷熱光源鑒定,來確定車輛發生事故瞬間的開啟和關閉。
折疊指紋鑒定
主要解決車輛駕駛人不確定交通事故案,不能確定車輛駕駛人可做指紋鑒定。
折疊微量物質鑒定
通過對現場勘驗的微量物質成分檢驗,確定該物質與交通事故關系,常見微量物質有油漆、纖維、塑料、橡膠、油脂等。
折疊物證鑒定
法醫對交通事故現場提取的人體毛發、血液、皮肉組織等樣品,通過檢驗作出結論可為辦案確認駕駛人或確定死者身份及認定人體與車輛或物體接觸提供證據。

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接受賠償的主體是死者的近親屬,不是死者本人不能作為死者生前的遺產,那么這些死亡賠償金應該如何分配呢?
1、《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bao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等。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3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bao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第四條規定:承bao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bao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bao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bao單位或者接續承bao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

折疊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折疊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折疊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