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新公司名稱字號解釋審查問題
為準確把握名稱字號使用的規范性和合理性,出現下列情形的,應要求申請人對字號使用情況做出合理解釋:
1.企業名稱中字號用語不符合通用中文詞匯搭配的;
2.使用外文音譯或意譯的;
3.使用生、偏、怪、奇字號的;
4.使用中文表述數字的(例如壹貳叁、一七九);
名稱審查人員審查名稱字號解釋應注意把握以下原則:應把申請人所申請商號的初衷和創意作為字號解釋審查的重點,字號含義不存在消極、不良含義的,在申請人說明理由與創意后應及時予以核準;字號解釋語言不通,情理不明、易引人誤解誤認或含有消極、不良含義的,不予核準并及時告知申請人原因。
(五)關于名稱中使用“養老”字樣問題
市處在《登記注冊問題說明(第二期)》中已對托老所、養老院登記的前置許可問題進行了明確,現就此類企業的名稱核定問題進一步規范如下:以提供住宿為主營業務的養老院、老年公寓、敬老院等,可以使用“養老”、“養老fu務”等字樣作為名稱中的行業用語,以“養老”行業作為投資方向的企業,名稱行業用語可以核準為“養老投資”。
北京工商注冊企業分支機構對于名稱有什么規定?
(1)、北京工商注冊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如:分支機構隸屬企業名稱為北京XX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其設立的分支機構名稱為北京XX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2)、主營業務如與隸屬企業主營業務不一致,其分支機構名稱必須明確行業特點。如:隸屬企業名稱為北京XX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而分支機構主營業務為技術開發,分支機構名稱為北京XXX汽車銷售有限公司XXX技術開發分公司。
(3)、北京工商注冊企業分支機構名稱可以單獨有字號。如:北京天上地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其隸屬企業字號為天上地下;分支機構名稱為北京天上地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宏力祥和分公司,宏力祥和為分支機構字號。
(4)、隸屬企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名稱,其分支機構名稱冠以同級行政區劃,如:隸屬企業名稱為中國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其分支機構名稱中國XX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北京XX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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