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絲弦樂合奏:指由幾件拉弦樂器和彈撥樂器合奏的音樂,又稱弦索樂。絲弦樂合奏以優美、抒情、質樸、文雅見長,適于室內演奏,風格細膩。樂曲多數為短小的抒情樂曲,也有部分較長的套曲。四、絲竹樂合奏:指由弦樂器和竹管樂器合奏的音樂,主要盛行于南方。在絲竹樂中一般不用嗩吶和管,也不用大鑼、大鼓之類音響強烈的打擊樂,具有樂隊規模較小,音樂情趣輕快活潑,演奏風格精致細膩,音樂性格優美、柔和、雅致的特點。主要樂種有江南絲竹、廣東音樂、福建南音、云南麗江的白沙細樂等。
以伴奏化裝成百獸的原始舞蹈。又在《漢書·楊惲傳》:“酒后耳熱,仰天拊缶,而呼烏烏。”這一記載,描述了人們酒后興趣大發,一面敲擊盛酒用的器皿缶,一面仰天歌唱。古時的石磬可能導源于某種片狀石制工具。可以這樣設想,先氏們在長期勞動過程中,逐漸發現某種石制片狀工具能夠發聲,可以作為樂器,于是發明了磬。樂器的實用性不僅表現在某些樂器原來是生產工具或生活用器,并且人們用它們來傳遞一些特定的生活信息。如擊鼓出征、鳴金收陣、晨鐘暮鼓、打更報時、鳴鑼開道、擊鼓升堂等。

所以是制作葫蘆絲、巴烏音色的選擇段。剛砍伐來的竹材不宜馬上用來制作葫蘆絲、巴烏,先要存放在一個雨淋不著、太陽曬不到、存放的地方不能潮濕、通風條件較好的地方,等竹材干了以后才可以進行制作。存放的時間起碼要半年以上,這樣的話比較好,當然時間越長越長好,存放期間相隔三到四個月需翻動一次,以防竹子存放的時間過長發霉、被蟲蛀。 古樂器一般都具有雙重功能——表現性和實用性。即是說這些樂器既是表現音樂的工具,又是勞動生產的工具,或是生活用具。如在《呂氏春秋·古樂篇》中記載有:“帝堯立,乃命質為樂。質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作歌,乃以麋革置缶而鼓之,乃拊石擊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獸。”文中所說用生活器皿——缶,蒙上麋鹿之皮而成鼓。而“拊石擊石”則是先民們將狩獵的石器,敲擊成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