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寫意、寫情為主的樂曲。有的直接抒發人物感情,如《二泉映月》、《江河水》等。有的借物言志、借景生情、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猶如中國古的詩歌、繪畫一樣,講究意境、神韻,抒發感情的方式內在含蓄。如《漁舟唱晚》、《梅花三弄》等。標題中國傳統民族器樂曲都是有標題的。其標題有“標名性標題”和“標意性標題”兩種。標名性標題:僅具曲名的作用,與曲意無直接關系。理解樂曲需從其曲調、節奏、調式、速度、力度等諸音樂要素所構成的音樂形象來領會。有的標題源自古聲樂曲、詞牌曲、民歌、原戲曲劇目的曲名,如《浪淘沙》、《萬年歡》、《滿庭芳》、《一枝花》、《茉莉花》、《關公過五關》等。
在中國樂器發展史中,值得注意的是拉弦樂器的出現大大晚于打擊樂器、吹管樂器和彈弦樂器。據文獻記載,唐(公元618—907年)才出現以竹片軋之的“軋箏”和“奚琴”(在宋時作“嵇琴”)。宋時的嵇琴用馬尾弓拉奏,并出現了“胡琴”的名稱。如宋沈括在他的《夢溪筆談》中云:“馬尾胡琴隨漢車,曲聲猶如怨單于。”自元之后,在奚琴、胡琴的基礎上發展成各種類型的拉弦樂器。中國的“吹、打、彈、拉”四大類樂器,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階段。新中國成立后,對傳承樂器的音質不純、音律不統一、音量不平衡、轉調不方便、固定音高樂器之間的音高標準不統一、在綜合樂隊中缺少中低音樂器等不足方面,進行了大量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并涌現了許多成果。

截至2010年12月,中國樂器行業規模以上企業319家,總資產152.30億元,工業銷售產值達到193.31億元,實現利潤10.11億元,從業人數69385人。其中,廣東省是中國樂器行業大省,“十一五”末樂器工業銷售產值達到52.31億元,與“十五”末期相比將近翻了一番。與此同時,中國樂器在世界樂器市場的影響力和競爭力初步顯現,中國樂器的價格優勢、資源優勢和不斷提高的產品質量贏得了大多數國際樂器制造商、經銷商和消費者的青睞。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國樂器出口183個國家和地區,出口額達14.67億元,比“十五”末期增長58.94%,年增長率超過規劃的8%-10%。2008年,中國已經從世界第三大樂器出口國躍升到世界大樂器出口國,且已連續三年保持不變。在樂器進口方面,“十一五”末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