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疊二級建造師報條件(一)凡遵紀守法
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試。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名條件
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個科目的試。
2.已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試。
(三)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試。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四)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為試年度年底。
注:建造師試條件中關于“上述報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這一條很多人存在爭議,主要在于是畢業前后的工作年限是否可以累加的問題,怎么計算的問題,補充示例如下:
如果甲是2005年6月畢業,大專學歷,要報2011年建造師,則2011年6月份報名時,試年限是計算到2011年試的時間,這樣甲正好滿六年,因此是可以建造師的,如果甲是2006年6月畢業,則無法參加一級建造師試。

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執業注冊人員,近期以施工管理為主。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復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
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
建造師(Construction division)是以專業技術為依托、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執業注冊人員,近期以施工管理為主。

第1章 物業管理概述
本部分的試目的是測試應人員對物業管理的作用、特征和《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核心內容的掌握程度,以及對我國物業管理的產生、發展和制度建設的熟悉程度。
掌握:《條例》對物業管理的定位,《條例》的指導思想以及確立的基本法律關系。
熟悉:物業管理的基本特征,物業管理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條例》確立的基本制度,《條例》涉及的主要問題。
了解:物業管理的產生和發展,我國物業管理制度建設的歷史沿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