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會除此之外,臨安的一些大戶人家,也在家中的花園水榭中安置各式花燈,而且開門任人旅游,還備以酒菜招待,以顯示自個的家勢興盛。而那些居于幽坊靜巷的小戶人家,也在門前掛設數盞五色琉璃泡燈應節,遠遠看去,恍若仙界。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建都南京后,提倡燈節這一盛事,并將京師南京的每年元宵節張燈時刻延伸至十夜,使之變成我國時刻最長的燈節。秦淮燈會在這一期間進入到開展高潮,朱元璋每年都花費很多人力、物力、財力,制造適當數量的彩燈,以吸引民眾參與規劃宏大的元宵燈會。
明朝洪武五年(1372)元宵節,更是獨出機杼地命令在秦淮河上點燃萬盞水燈。朱元璋仍是一位制造燈謎的高手,由此促進了元宵燈會內容向愈加五光十色的方向開展。明朝永樂七年(1409)初,明成祖朱棣“賜百官上元節假十日”,并繼續張燈結彩,營造節日氛圍。三年后又命令在南京故宮午門外,集能工巧匠籌辦燈會,精心扎制鰲山燈,而且與民同樂。今后年年如此。明中期今后,南京已變成其時世界上極大的城市,《南都繁會景象圖》等畫卷,形象描寫了焰火奪意圖鰲山及老百姓觀看表演的熱烈場景。明后期《正德江寧縣志》所描寫的燈節,更是富貴得讓人眼花繚亂。

花燈,又名“彩燈”,是我國傳統農業時的文化產物,兼具生活功能與藝術特色。花燈起源自漢武帝于農歷正月十五日于皇宮設壇祭祀當時天神中最尊貴的太一神,徹夜舉行,終夜點燈照明,此為元宵節點燈的開端;在佛教自印度傳入中土后,由于道教神仙術與佛教燃燈禮佛的虔誠互相結合,每到正月十五夜,城鄉燈火通明,士族庶民,一律掛燈,形成一個中西合璧的獨特習俗。

傳統花燈不斷創新 開拓更廣市場空間
花燈制作起于唐,盛于宋、元,延續至今。如今,花燈遠銷海內外。
古時做花燈,大多是用搓好的紙捻,將劈好的竹篾綁扎成各種形狀的燈骨架,粘糊上色紙,描上山水、人物、花鳥,寫上吉祥的字句,貼上花邊,裝上絲穗,內放蠟燭或小油燈,有的還放上了檀香,便成了。此工藝稱為彩扎工藝,因此,花燈又稱作彩扎燈。彩扎藝人為了展示自己的手藝,每年都會別出心裁,推出自己精心構思制作的力作,打出自家字號,相互競賽。
到了明清,玻璃制造業發展起來后,工匠們把玻璃抽成絲,花燈藝人管這種玻璃絲叫“料絲”。“料絲”被用到花燈制作工藝中,清陳葆堂的《溫陵歲時記》中有提到“或以五色紙、或以料絲、或以通草,作人物魚蟲,燃以寶炬。”“恒于府治西畔雙門前作燈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