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劉元君。被告臨沂市河東區太平街道辦事處。原告劉元君訴被告臨沂市河東區太平街道辦事處拆遷行政強制、行政賠償一案,原告劉元君于2014年12月22日向河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院受理后,移交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2015年1月22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5)臨行初字第45號行政裁定書,裁定該案由臨沭縣人民法院管轄。本院于2015年3月10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4月2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

原告委托理人劉乾林、被告臨沂市河東區太平街道辦事處委托理人單夫純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侯建山與荊春巖、青島金利盈運輸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
單夫純律師理案件。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在兩份交強險責任限額內賠償原告侯建山人民幣4000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度支公司在商業三者險責任限額內賠償原告侯建山人民幣3714.6元,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
駁回原告侯建山的其他訴訟請求。


臨沂男子不在下班必經之路身亡 認定工傷遇到難題

2015年5月11日,臨沂蘭陵縣長城鎮48歲男子張廣(化名)在下班途中與重型掛車相撞身亡。由于死亡地點不在回家的必經路線,蘭陵縣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局做出了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其親屬向蘭山區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要求重新認定。
在單夫純律師的幫助下,張家人補充了證據,還原了張廣當晚由于未吃晚飯未進家門,打算在糧油超市購買部分食材滿足正常生活需要的事實。
最終,山東三禾律師事務所律師單夫純提交了新的證據,讓結果大翻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