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成本分攤協議管理公告的解讀
一、企業與其關聯方簽訂(變更)成本分攤協議,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哪些資料?
企業應自與關聯方簽訂(變更)成本分攤協議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成本分攤協議副本。企業與其關聯方簽訂(變更)成本分攤協議,即意味著與其關聯方發生了關聯業務往來,無論該協議執行與否,均應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時,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附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
二、企業執行成本分攤協議,是否應經稅務機關審核?
企業執行成本分攤協議,無需經過稅務機關審核。稅務機關將加強對成本分攤協議的后續管理,如果成本分攤協議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和成本與收益相匹配的原則,稅務機關將實施特別納稅調查調整。
三、企業執行成本分攤協議期間,是否應進行補償調整?
企業執行成本分攤協議期間,參與方實際分享的收益與分攤的成本不配比的,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補償調整。參與方未做補償調整的,稅務機關將實施特別納稅調查調整。

淺析理記賬的優勢
理記賬是針對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的單位而提出的。所謂常州理記賬是指具有特許資格的中介機構接受委托,替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條件的單位,理從事會計記賬業務的行為?!稌嫹ā返谌鶙l明確規定:“不具備設置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理記賬?!?
關于理記賬機構設置的條件、理記賬的業務范圍、理記賬機構與委托人的關系、理記賬人員應遵循的道德規則等問題,發布了《理記賬管理暫行辦法》,對此作了具體的規定。
聘請公司理記賬的優點:1、會計工作不會中斷;2、納稅申報及時準確;3、會計人員的品德、水平過硬;4、無需慮會計人員的住房、醫療、社會保險以及遷戶、招工等問題;5、除理記賬外,我公司還可以提供驗資、會計報表年審、資產評估等辦業務,并可及時獲得財稅政策信息fu務范圍十分廣泛。

工商注冊
設立公司須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憑營業執照,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當前,我國公司登記機關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自2014年3月1日起,注冊成立公司的門檻將降低。2013年12月28日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作出修改,公司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取消注冊資本限額。
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這一改革有利于個體創業、可以促進我國建立信用體系、有利于推動資源配置方式轉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