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清查的8個要點
關鍵點一:財務清查的概念
通過對實物、現金的實地盤點和對銀行存款、往來款項的核對,確定各項實有額同賬存額是否一致的一種會計核算方法。
關鍵點二:財務清查的分類
財產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按清查的時間,要以分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關鍵點三:財務清查的作用/意義
通過財產清查,可以查明各項財產物資的實有數量,確定實有數量與賬面數量之間的差異,查明原因和責任,以便采取有效措施,xc差異,改進工作,從而保證賬實相符,提高會計資料的準確性;
關鍵點四:財務清查的程序
1、成立清查組織
2、清查前準備
3、實施財產清查
4、財產清查結果的處理
關鍵點五:財務清查的基本方法
1、實物清查
2、資金清查
3、款項清查
關鍵點六:財務清查的要求
1、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和性質,提出處理建議;
2、積極處理多余積壓財產,清理往來款項;
3、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
4、及時調整賬簿記錄,保證賬實相符。
關鍵點七:財務清查的結果
1、實存數大于賬存數,即盤盈;
2、實存數小于賬存數,即盤虧;
3、實存數等于賬存數,賬實相符。
關鍵點八:財務清查的錯誤更正
1、劃線;
2、紅字;
3、補充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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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理特征和條件
會計理特征
理記賬是指會計咨詢、fu務機構及其他組織等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接受獨立核算單位的委托,替其辦理記賬、算賬、報賬業務的一種社會性會計fu務活動。理記賬的主體是經批準設立從事會計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bao括會計師事務所、理記賬公司及其他具有理記賬資格的其他中介機構;理記賬的對象是不具備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專職會計人員的獨立核算單位,如小型經濟組織、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等;理記賬的內容主要是替獨立核算單位辦理記賬、算賬、報賬等業務;理記賬的性質是一種社會性會計fu務活動,是會計工作社會化、專門化的表現;理記賬在法律上的表現則是通過簽訂委托合同的方式來明確和規范委托及受托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會計理條件
一個單位是否選擇“理記賬”取決于該單位是否具備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條件,這應該由各單位根據自身會計業務的需要自主決定。一般而言,單位規模的大小、經濟業務和財務收支的繁簡程度、經營管理的要求等,是決定單位是否配備專職會計人員的主要因素。單位規模大、經濟業務理記賬多、財務收支量大、在經營管理上要求高的單位,一般應該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專職的會計人員,以便及時組織本單位各項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的核算,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以保證會計工作的效率和會計信息的質量。由此可見,理記賬的委托單位應該且必須是小型的經濟組織和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至于什么是小型的經濟組織,我國并沒有明確的判斷標準,一般可以根據注冊資本、銷售額、從業人員及資產總額等情況進行綜合判斷。而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則是指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而且沒有免除建賬義務的個體工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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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記賬推行措施
1.繼續宣傳理記賬的重要意義和作用。2000年7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已經開始實施,我們可以借助法律的qw性,大力宣傳理記賬的積極意義和重要作用,進一步突出理記賬的法律地位,增強人們,特別是一些規模較小的經濟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對理記賬的認識,努力開創理記賬新局面。
2.采取針對性措施,積極推動理記賬的實施。關于理記賬的推動及實施,我們認為除了有關部門單位大力宣傳以外,應當由稅務部門牽頭推動其實施。一是稅務部門同規模較小的單位組織,特別是一些規模較小的經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聯系緊密,推廣工作力度大;二是稅務部門本身有這方面的經驗,一方面,稅務部門在建制建賬上有著豐富的經驗,另一方面,前幾年稅務部門曾進行過組織、督促小型經濟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建制建賬工作,只是由于種種原因沒有堅持下來;再有就是現有的稅務師事務所可以馬上開展這項業務。當然,理記賬僅僅靠稅務部門一家是不夠的,其他符合法律要求的中介組織和機構,也應當積極開展這方面的業務,為理記賬創造必要的條件。
3.盡快明確在理記賬過程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我們認為,理記賬本身只是一項單純的賬務處理工作,受托理記賬人員既非委托人內部會計人員,也不是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人員,因此,受托理人不應當同時履行會計監督職能或審計職能。他們所能負責的只是對原始憑證進行形式上的審核,而非實質上的審核,當然也不可能深入實地去進行賬實核對工作,否則,就有可能超出理記賬理記賬的范圍。那么,由于委托人提供原始會計資料而生成的有關財務會計報告及相關資料出現虛假或不實,自然就應當由委托人承擔相關責任,bao括法律責任。當然,如果這種虛假或不實是由于受托人的過失所造成,那么,他不僅要承擔相關責任,而且還要負責賠償因此而給受托人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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