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機相關配件日常檢查及修復方法
(1)走行輪塔式起重機走行輪工作條件惡劣,一為輪壓大,二是軌道的鋪筑常有不合理情況,并且存在一些缺陷。鋼軌頂面有砂和塵土,導致走行輪滾動表面磨損。
檢查走行輪的重點是:主動走行輪上的齒圈固定是否牢固;走行輪有無裂紋,輪緣有無磨損;滾動表面有無深度超過3mm的凹陷和凹坑,有無疲勞剝皮現象;軸承部位是否過熱以及潤滑是否充足。凡缺陷嚴重超過規定者,必須立即修復。

塔式起重機基礎知識
為了保證塔機的安全作業,防止發生各種意外事故,根據GB/T13752-1992《塔式起重機設計規范》、GB 9462-1999《塔式起重機技術條件》和GB5144-2006《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的規定,塔機必須配備各類安全保護裝置。安全裝置有下列幾種: 1、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防止塔機起重力矩超載的安全裝置,它可避免塔機由于嚴重超載而引起塔機傾覆等惡xing事故。力矩限制器僅對塔機臂架的縱垂直平面內的超載力矩起防護作用,不能防護風載、軌道的傾斜或陷落及斜拉、斜吊等引起的傾翻事故。

塔式起重機基礎知識
鋼絲繩的報廢應嚴格按照《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與報廢使用規范》(GB/T5972-2006)的規定。鋼絲繩出現下列情況時必須報廢和更新: 1) 鋼絲繩斷絲現象嚴重,在一個捻距內達10%應立即報廢。 2)斷絲的局部聚集。 3) 當鋼絲磨損或銹蝕嚴重,鋼絲的直徑減小達到其直徑的40%時,鋼絲繩直徑磨損達7%應立即報廢。 4) 鋼絲繩失去正常狀態,產生嚴重變形時,必須立即報廢。 4、鋼絲繩端部繩卡固定 鋼絲繩采用繩卡固結時,繩卡應與鋼絲繩直徑匹配,其數量應符合下表要求。{zh1}一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于140mm。繩卡滑鞍(夾板)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U”螺栓應在鋼絲繩不受力的一側,不得正反交錯,并宜擰緊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