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以來,證監會加快了新股IPO節奏,控制了上市公司再融資。其目的就是讓“上市紅利”雨露均沾,盡量多的分給更多企業,也被認為是IPO注冊制“不宣而戰”。其動機是:房地產入冬,國家需要在“去杠桿”、和增加直接融資中發揮應有作用,為穩增長做貢獻。如果證券法修訂草案可以在4月二審,則意味著一個巨大的懸念出現了:新版證券法會不會提及“注冊制”,如果提及將會使用什么樣的方式。


在鐘偉看來,中國應該首先完善個人所得稅和遺產稅,等待個稅制度成功了,再將地產轉讓所形成的一次性財產所得征收所得稅,{zh1}才是開征房地產稅的事情。如果不這樣小心謹慎地安排,政策自相矛盾,左右互搏一定會使得問題更加糟糕。安邦智庫(ANBOUND)看來,中國之所以要開征房地產稅,主要基于兩個基本的背景:一是分稅制下平衡中央與地方的利益。在分稅制下,中央與地方的財權與事權不匹配加大,但中央不愿意削弱既有的財權,因此通過上收部分事權、擴大新的財權來滿足地方的需求,房地產稅就是一個重要的平衡手段。


人民日報:霧霾治理是近年來大家一直關心的問題,今年全國人大在環境治理方面還會有哪些動作,如何推動相關工作的解決?傅瑩:治理霧霾是我們國家面臨的一個長期挑戰。從人大的角度來講,我們一是要不斷完善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二是監督法律的有效實施。去年對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進行了檢查,發現的問題bao括責任落實不夠、監督不到位、配套法規不完善,人大提出了整改要求,今年4月份要聽取反饋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