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招投標發展至今數據不共享的原因
電子招投標發展到今天,已經深刻的改變了行業,整體上讓招投標活動變得更加公正和透明。但是依然存在不足,大的問題在于各地及各類電子招投標平臺的封閉和割裂,導致數據信息不能有效交互共享,形成了眾多數據孤島,這種現象,不僅不利于統一市場的建立,也給暗箱操作提供了空間。
而造成數據不共享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不能共享,主要是技術上的障礙,包括數據接口不一致,數據不兼容,數據編碼不同等;二是不愿共享,主要是各類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為了安全或利益考量,不愿意放開數據,培育自留地造成割據現象。因此,“標易通”招標投標就順勢誕生了,在標易通招標投標APP上,可以查詢全國各行各業的招投標信息,而且信息{bfb}全公開。
打造電子化動態監管模式
招投標活動中的招標、投標、評標、合同履行等環節都存在違規空間,但以往傳統的現場監管方式,有限的行政監督人員面對眾多專業的違規行為,手段有限,監督十分困難,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招投標的突出問題,必須基于大數據互聯網背景打造電子化動態監管模式。
基于大數據的電子化動態監管模式能對招標、投標、評標、合同履約等業務全過程實現數字化、網絡化、集成化,參與招投標各方主體的企業信息、人員信息、業績信息、履約情況、信用信息、評標信息等可查可認定,所有的流程可查、可追溯,投標文件內容可自動分析比對,從而實現對招投標項目全生命周期的監管。

大數據被認為是繼互聯網革命之后又一次技術革命,目前已經廣泛運用于金融、制造業、電商、交通、政府治理等諸多領域。尤其對于政府來說,大數據技術變革既可以帶來治理手段的創新,也可能推動治理機制的創新。因此,在信息化技術飛速發展的影響下相繼出現了數字化治理、網絡化治理、智慧城市、“互聯網+”等新概念。
隨著近年來我國電子招投標的開展和普及,必將產生巨量的數據,這為實現大數據分析提供了可能,利用大數據技術從這些數據中挖掘信息、判斷趨勢、提{gx}益?對政府創新招投標監管也將帶來深遠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