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管理辦法規定了積分指標及分值表,對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人員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并對每項指標評分加總累計積分,根據年度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排名確定積分入戶人員。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我市人口總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資源承載能力,負責制定年度積分入戶指標計劃,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并對年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在天津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bao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2016年申報指導分值為140分)。

天津戶吉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積分落戶的積分設置如何操作?
如果積分申請人五項社會保險全部參保繳費,每滿一年可積12分。其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滿一年積4分,參加基本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滿一年各積2分。
對于積分申請人參加社會保險繳費不足一年的,積分可按不同險種的分值計算到月后再累加。如參加積分的參保人員提供了只有3個月養老保險的繳費記錄,按照分值表的規定,參加養老保險滿一年積4分,滿一月應當計算為0.33分,參保3個月則計算為0.99分。這樣規定,既保護了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同時計算方法簡便,操作性強。

積分落戶申請的整個流程是怎樣的?申請人準備相應的基本材料及積分證明材料后交由用人單位登錄 天津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網站居住積分專欄進行網上申報預約, 時間為每年上半年的1月至4月、下半年的7月至10月。預約成功 后,由用人單位經辦人攜帶本單位積分申請人員的相關材料到市行政 許可fu務中心辦理。
詳細流程如下:
首先:申請人登錄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網站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積分申請表 ;
第二步:申請人準備材料(原件、復印件)交所在單位匯總用人單位網上提 交申請并預約受理時間;
第三步:用人單位按網上預約時間持網上預約憑證到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 積分fu務窗口辦理;
第四步:積分fu務窗口出具受理通知書,用人單位將材料提交給相關部門窗 口(3日內);
第五步:用人單位于20日個工作日后到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積分fu務窗口 取回相關材料;
第六步:用人單位統一在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網站查詢積分排名情況(6月 或12月);
第七步:市行政許可fu務中心網站公布入戶名單(6月或12月) ;
第八步:用人單位到積分fu務窗口領取《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證明書》;
第九步:申請人或用人單位6個月內到居住地公部門辦理入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