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運律師|房屋拆遷賠償|土地拆遷賠償|法律土地糾紛
圣運勝訴通告:二審勝浙江省玉環縣
【委托人】:陳先生等十二人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優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玉環縣
【案情簡述】:
陳先生等12名村民系玉環縣蘆蒲鎮分水村村民。因浙江省樂清灣大橋及接線工程建設項目需要,需征收陳先生等村民的承bao地。2014年3月12日,玉環縣國土局填報了該工程玉環段的建設用地項目呈報材料,并由臺州市國土資源局匯同上報。2015年2月17日,作出國土資函《關于樂清灣大橋及接線工程(臺州段)建設用地的批復》,載明經批準,同意玉環縣、溫嶺市將農民集體所有農用地共計批準建設用地202.9982公頃由當地按照有關規定提供,作為樂清灣大橋及接線(臺州段)工程建設、“三改”用地和拆遷安置用地。
2015年3月10日,玉環縣下設的玉環縣沿海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指揮部收到上述批復的傳真件。同年3月16日,玉環縣作出《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并于同日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予以張貼。同年4月7日,浙江省國土廳作出《關于轉發<關于樂清灣大橋及接線工程(臺州段)建設用地的批復>的函》,要求玉環縣政府按照批復要求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為了維護切身利益,陳先生聘請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的王優銀主任律師團隊幫助協調解決此事。在接到當事人的委托后,主任律師團隊及時啟動了相關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一審提起訴訟,要求確認玉環縣政府作出的《方案公告》,一審駁回了陳先生等人的訴訟請求。
【勝訴結果】:
最終,浙江省高級人民以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應當予以糾正為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款第(二)項之規定,判決撤銷一審作出的行政判決,并確認玉環縣政府作出的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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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拆遷系列之:維權路艱辛,圣運終取勝
【事實概要】
張先生是貴州省安順市的一個村的村民,在村里住了幾十年,生活一直很平靜。然而在2014年,張先生收到了房屋拆遷的通知,得知自己的老房子也在拆遷范圍內。張先生沒想到,在這里住了大半輩子的他也會面臨拆遷帶來的困擾。張先生認為,要有效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借助專業律師的幫助。在這樣想法的指引下,張先生找到了專業維護被拆遷人合法利益的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并委托圣運律師事務所王優銀主任律師團隊王優銀律師和唐琦律師理訴訟維權事宜,希望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辦案掠影】
律師辦:政府信息公開無果,初步維權遇阻
在接受了張先生的案件委托之后,王優銀律師和唐琦律師對本案進行了深入細致的分析,{zh1}一致認為在土地征收過程中的程序和手續出現了問題和紕漏。兩位律師認為應該進一步取得與此次征收行為的更多相關證據,于是建議張先生向安順市提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求其公開相關的征收拆遷文件。
申請發出后,張先生便一直在等待政府的回復。可是安順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內并沒有給張先生任何回復。面對這樣的情況,兩位律師為張先生耐心解釋,政府信息公開不作為屬于政府,可以以此進行行政復議,開展下一步的維權行動。
律師辦案第二輯:申請行政復議被拒,維權再遇困難
面對市政府行政不作為的情況,張先生接受兩位律師的指點,向省政府提起行政復議,要求確認安順市政府未履行信息公開法定職責,并要求市政府進行信息公開。省政府認為,行政機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檢察機關或者信息公開主管舉報,由收到舉報的機關調查處理,而非通過行政復議的方式主張權利。因此,省政府拒絕了張先生行政復議請求。
維權進行得雖然不順利,但張先生還是想繼續維權。兩位律師也堅信法律是站在正義這邊的,一邊安慰張先生,一邊對案件進行探討。{zh1}兩人一致認為,安順市的“不作為”行為侵害了張先生的合法權益,省政府認為該案件的行政復議不屬于其行政復議范圍顯然不當。
{zh1},兩位律師建議張先生,向提起行政訴訟,以此進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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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拆遷系列之:行政復議促國土資源局履行政府信息公開職責
【事實概覽】
趙先生是河北省邢臺市威縣某村村民,其所在村的集體土地及房屋面臨著拆遷。由于未與政府達成補償協議,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趙先生經多方打聽,找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優銀主任律師團隊為其理土地征收相關法律事務。
【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