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ISO14001認證標準中,規定需要對環境因素進行識別和評價,基本步驟如下所述:
1、確定環境因素識別的范圍;
2、劃分作業活動;
3、識別各活動的ISO14001認證環境因素,形成《環境因素清單》;
4、確定重要環境因素評價的準則和方法;
5、評價和確定重要環境因素,形成《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區域的ISO14001認證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的原則、步驟、方法與其他組織是一樣的,但由于其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主體是政府或管理當局,不是具體的生產企業,因此區域自己能控制的ISO14001認證環境因素、能夠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是與企業是有區別的。自己能夠控制的因素主要是自身辦公和輔助活動中的資源能源消耗和廢物排放等因素,以及政府或管理當局在規劃、審批、決策等行政管理和服務活動中可能由于失誤、失職甚至個人或部門原因造成的資源浪費或環境破壞,這是一種間接的影響。能夠施加影響的是區域內相關企事業單位生產、服務活動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居民日常生活、進行區域的其他人員的行為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但這種力度遠大于一個企業對相關方所施加的影響。可以說后者更是重點控制的對象。
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不符合主要來自:管理體系日常運行、監測測量、合規性評價、內部審核及外部審核、管理評審、相關方抱怨等。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內部審核是定期識別不符合的一種方法。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管理評審輸出可包括以下決定:
1、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ISO14000認證中人力、財力和物力資源的變化;
3、由于環境方針、目標、指標和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其它要素的變更所須采取的相應措施。 持續改進是有效的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的重要特性。持續改進通過ISO14000認證環境目標和指標,以及對部分或整個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總體提升而得以實現。
應按如下操作對ISO14000認證環境因素清單進行更新:
1、定期進行環境因素清單的評價及更新:每年的一月份各部門主管應對本部門的ISO14000認證環境因素清單進行評審,以決定是否有更新的必要。
2、不定期環境因素清單的評審及更新:如有新增活動、產品或服務,各部門主管須對部門的環境因素清單進行更新。
3、當環境因素清單更新時,須報管理者代表審批,根據ISO14000認證《文件控制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更換及廢止所有過時的環境因素清單的受控版本。
嘉興ISO14000認證公司檢查表由審核員依ISO14000認證文件及上次審核結果制作,以便把握審核重點和時間(為避免每次審核浪費時間整理檢查表,可將檢查表標準化,但注意ISO9001認證變化時,也應做相應修改。 但是,這種評定或審閱自身并不能直接改善安排的環境績效,也不能保證安排繼續滿意法令和政策的需求。因而,選用系統化的管理方法,強化安排的內部環境管理已成為許多安排的理論。ISO14000系列規范正是為各類安排供給了結構化的運行機制,環境管理體系的樹立與施行能夠協助安排改善環境管理,推進環境保護和繼續改善,一起也為第三方供給了世界通用的評定或審閱的根據。